關于行政管理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細則
為落實本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各行政管理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作用,根據本所《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落實有關法規、制度和規定的主管部門及責任
(一)黨政辦公室:
1、在所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建立和完善本所黨風廉政建設的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
2、在所黨委的領導下,結合本所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和措施,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實施。
3、在所黨委的領導下,按照中共中央《關于提高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意見》的精神,做好所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落實。
4、在所黨委的領導下,嚴格執行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的規定,會同人事教育處做好本所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和考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5、在所黨委的領導下,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教育,開展職業道德教育。
6、在所黨委的領導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職責,對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各部門負責人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7、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的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的要求,做好領導干部收受禮品的登記工作。
8、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的要求,協助領導干部做好收入申報工作,做好中層干部收入申報工作。
9、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的要求,做好各種會議和慶典活動的安排。
10、定期對本所各級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進行總結,并及時向所黨委匯報。
(二)人事教育處:
1、在所黨委的領導下,會同黨政辦公室做好本所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和考核工作。
2、在所黨委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先進人物選拔和推薦工作。
(三)科技處:
1、根據國家對科技項目的管理辦法和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嚴格管理本所的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
2、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嚴禁用公費變相出國(境)旅游的通知》的要求,嚴格控制用公費出國(境)活動,嚴格按照規定的渠道和程序報批,與條件財務處配合嚴格管理公務出國(境)經費的使用。
(四)條件財務處:
1、嚴格按照國務院《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的要求,控制參加會議、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的經費支出。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規,加強對會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3、指導有關部門認真執行各項經費收支制度。
二、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本所各級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