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擔研究所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2. 負責研究所內部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工作;
3. 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及評估,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4. 協助配合上級審計部門開展各項審計工作,控制經濟風險;
5. 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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